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cetc15017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壁挂式空调,114台
(二)风管机空调,4台
三、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为格力/美的/海尔空调的制造厂家或授权销售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非投标空调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或市、州总代的授权书(原件,投标时提供),总代也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时提供)。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提交投标保证金:6000元(请在保证金回单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SCETC15017)。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应通过公对公转账方式到达学院账户(开户名称: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市东大街支行 /账号: 2305 3631 0902 6440 176)。未中标者在中标公示期截止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到学院计财处开具收据,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不按招标清单和合同要求执行或中途放弃者不退还保证金。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
投标人应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时间(北京时间)为2015年 5月8日—2015年 5 月 15 日;投标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登记手机号和电子邮箱等信息。
(1)现场发放。被委托人持投标商家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招标办(办公楼408)现场报名,并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2)电话联系。被委托人将投标商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至招标办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办工作人员确认报名信息,然后发放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递交地点: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行政楼408)。
(2)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 5月 18日10:00点前,带上授权书,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办。
(3)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或其他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办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 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须单独封装,分别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应粘上投标文件封面,并填写相应内容。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粘贴牢固,加上封条,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招标办将拒绝接收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行政办公楼408室学院招标办)
电 话:0838-2604055(传真电话)
联 系 人:陈老师、孙老师
招标办邮箱:zhaobiaoban@sce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