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邀请
一、项目编号:scetc15041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招选学院桶装水供应商。
(二)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企业的经营活动及所生产或代理销售的品牌产品没有不良通报记录;
6、投标人不是桶装矿泉水生产厂家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
7、桶装矿泉水名称必须经国家工商部门注册,必须提供质检部门出具的近期产品检验报告;
8、具备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提交投标保证金:5000元(请在保证金回单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SCETC15041)。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应通过公对公转账方式到达学院账户(开户名称: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市东大街支行 /账号:2305 3631 0902 6440 176)。未中标者在中标公示期截止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到学院计财处开具收据,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不按招标清单和合同要求执行或中途放弃者不退还保证金。
五、相关说明
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六、招标文件的发放
时间:2015年 7 月 30 日至2015年 8 月 5 日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周末及法定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持投标商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到学院招标办(办公楼408)现场获取,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2:致电招标办,电话获取招标文件。并将投标商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并发至招标办邮箱(zhaobiaoban@scetc.edu.cn)获取,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递交地点: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办公楼408)。
(2)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 8 月 7 日9: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办。
(3)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或其他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办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样品一套。均须单独封装,分别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应粘上投标文件封面,并填写相应内容。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粘贴牢固,加上封条,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招标办将拒绝接收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样品
中标后将实际配送的桶装天然矿泉水两桶。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838-2604055(含传真)
招标办邮箱:zhaobiaoban@sce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