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2025年助学助管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助学助管员。招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25届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取得对应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5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2.重点群体毕业生优先录用(报名时须提供支撑材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助学助管员79名,分为教学助理和管理助理两种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等信息详见《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招聘一览表》(附件1)。
教学助理:指协助教师开展课程教学辅助、教学资料管理、教学活动辅助等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教学计划、课程准备、课堂辅助、实验辅助、学术活动组织、学生学习辅导、教学资料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评估统筹等教学支持性工作。
管理助理:指从事学校党政管理、学生事务、招生就业、后勤保障等辅助性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文件处理、数据统计、会议组织、事务协调、学生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适应助理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等问题的,或有相关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
7.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
四、聘用形式与薪酬待遇
(一)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1年期服务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如有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服务协议。
(二)薪酬待遇约4万元/年(税前),可根据学历情况浮动。学校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不提供住宿。
(三)按在岗职工标准享受工作餐。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5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18:00止,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流程:报考者于2025年7月10日18:00前将2025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招聘报名信息表(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招聘电子邮箱(rs@scpu.edu.cn),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报考岗位归属部门+姓名”。应提交的电子版材料(面试时提供原件)包括:
(1)报名信息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荣誉、获奖等证书扫描件;
(6)重点群体毕业生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相关的经历证明或材料等扫描件。
3.报名须知:
(1)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岗位等相关要求信息;
(2)报考者提交报名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学校不予受理;
(3)每位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4)请如实填写报名表信息。因虚报、误填、漏填等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初审报考者报名信息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审通过(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初审通过人员,学校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面试,不再进行其他形式的通知,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材料不齐或者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不设开考比例。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报考者的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能力等。
本次面试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考核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当日,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候考场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报名所提交电子版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面试考核成绩合格、未进入报考岗位体检名单的考生,报名表填报了服从岗位调配的,可依据岗位空缺情况调配至其他空缺岗位。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www.asubbi.cn/rsc/,下同)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四) 体检
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要求执行。
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我校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体检费用:体检(含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考察与准入查询
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体检合格者须按学校要求提供政审材料,学校将对拟聘人员作准入查询。若政审或准入查询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公示:学校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
若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不符合招用条件,或个人放弃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主页上进行公告,请报考者及时查看网站及个人电子邮箱信息。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或个人电子邮箱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本次考试辅导培训班。
4.我校不接收户口,不保管个人档案。户口、档案请自行联系相关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进行管理。
5.未尽事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具体岗位咨询,请于工作日期间联系。
咨询电话:0838-2652607(学校人事处)
纪律监督电话:0838-2651133(学校纪委办)
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学校网址:http://www.asubbi.cn/
招聘电子邮箱:rs@scpu.edu.cn
附件:
1.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招聘一览表
2.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招聘报名信息表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2025年7月5日